人民警察的录用条件是什么?人民警察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时间:2023-02-22 11:31:30

人民警察的录用条件是:

1、年满十八岁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6、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人民警察的工作职责是: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人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第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十八条 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二)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四)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标签: 人民警察的录用条件是什么 人民警察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哪些情形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来源:金陵热线
0
上一篇:第七次全国少代会在哪里召开的?哪一年召开的? 下一篇:最后一页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01-2013 www.caixun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彩迅新闻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18864号-1

  网站所登新闻、资讯等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转载请注明出处

  未经彩迅新闻网书面授权,请勿建立镜像 联系我们:  291 32 36@qq.com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