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配套设施指的是什么?
指为城镇居民创造卫生、安全、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而必需的住宅附属设施。住宅配套设施是由多系统组成的,按其服务层次。应包括以下内容:
(l)住宅基本生活单元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应有居民服务站、小商店、文化室、儿童游乐场等;
(2)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 l万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 园、小学、中学、储蓄所、邮电所、运动场、粮店、煤店、百货店、副食品店、菜店、饮食店、理发店、小修理门市部、综合商店、自行车棚、废物回收站、居委会、变电所、公共厕所、垃圾站等;
(3)住宅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4至5万人左右,其配套设施包括医院、门诊部、银行、办事处、邮电支局、电影院、科技文化馆、青少年之家、运动场、多种与生活有关的商店、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商业管理机构、房屋管养段等;
(4)市政公用设施。指在全市范围内住宅配套的设施、包括城市公用事业和城市公用设施。前者指城市自来水、煤气、供热、公共交通;后者指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
城市建设配套费申请要什么流程?
城市建设配套费的一般申请流程为:
1、受理:申请人到相关物价局提交申请材料。
经办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通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
2、经办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地调查并据此作出成本监审意见;
3、初审:经办人规定时限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实地调查情况及本局成本队的成本监审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如资料不合格制作补证通知书。
4、审核:分管领导针对初审材料提出审核意见。
5、物价局价格审议委员会内召开价格审议会议进行会审。
6、局长签批:经办人根据价格审议会议的会审结果拟写发文稿,报局长签批,另联系人会将发文稿送县财政局会签。
7、上报县政府:经办人在规定时间内制作文件报县政府。
8、经办人办理转发县政府文件的发文工作。
9、办结后经办人印发文件。
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以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小区配套设施归谁所有?
小区配套设施归业主共同所有,是业主购房时公摊面积中的一部分。但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约定公共配套设施产权归属的或者属于国家及地方规定开发商应配套修建并明确其产权归属的,按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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